會計咨詢合同
時間:2021-11-21會計咨詢合同
委托方: (以下簡稱甲方)
受托方:喜澤永寧財務管理咨詢(深圳)有限公司 (以下簡稱乙方)
根據國家會計、稅務、金融等相關經濟法規,為了提高會計工作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,茲由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會計咨詢服務,雙方達成以下約定,共同遵守:
第一條,合同內容:乙方對甲方獨立主體資格的會計管理工作提供相關咨詢服務。包括:會計機構的設立與優化、崗位責任制的建立與執行、會計從業人員的業績考評與薪酬設計、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監督與完善、會計檔案與涉稅文書的管理等。
本合同乙方不提供以下服務:小金庫或內帳會計咨詢、會計人員技能培訓、會計稅務相關法規講解與資訊傳遞、債務催收、代理記帳、財務顧問、納稅或退稅申報、稅務籌劃、資本運作等與會計基礎工作管理無關的服務。
第二條,合同期限:一年,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合同到期甲方續費視為延期,可不另簽合同,本合同條款繼續有效。
第三條,合同金額與支付方式:本合同咨詢服務費為人民幣柒萬貳仟元整。由甲方一次性轉帳付給乙方指定銀行帳戶內,乙方開始提供服務。
第四條,甲方責任與義務:
1、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相關的經濟業務、人事、會計內部文件資料及主體資格經營證照和許可經營批文。
2、向乙方介紹業務經營流程及經營規模和發展方向。
3、提供乙方咨詢服務所需的后勤保障與安全措施。
4、承擔乙方服務職員的跨市交通費、住宿費、誤餐補助。
5、向乙方主動付清咨詢服務費用。所付咨詢服務費不得要求退還,否則視為違約賠償金。
第五條,乙方責任與義務:
1、提供的咨詢服務合法、有效。
2、保守甲方商業秘密。包括業務、技術、人力資源、渠道資源等相關經營信息。
3、提供咨詢服務人員為壹名具備會計師職稱的專業人員。
4、提供咨詢服務方式,以口頭咨詢為主或偶有的影像視頻課件。
5、向甲方開具等額增值稅發票。
第六條,附則:
1、未盡事宜,雙方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。
2、本合同一式兩份,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并各執壹份。
甲方簽章: 乙方簽章:
2023年01月01日于深圳市龍華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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